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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港区高港大道东侧浑水管道迁改工程项目
发表日期:2020-03-01 浏览量: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核心港区位于长江下游,是泰州长江公路大桥的“北桥头堡”,是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天然深水良港。区内规划面积55.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06万,常住人口约10万。园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拥有-12米以下长江深水岸线12.8公里。园区初步形成了粮油食品、重工装备、新材料新医药、现代物流四大产业集群。

高港大道东侧浑水管道明珠大道至古马干河段当初建设时因道路周边用地为居民住宅,根据当时实际情况浑水管道布置于居民住宅东侧,穿越用地为规划的产业用地。现因高港大道改造及园区建设需要,已将原有居民住宅用地实施征地拆迁,根据用地规划,需对原有布置于产业用地红线内的浑水管道实施迁建,以保证相关产业用地的后续出让和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拟对核心港区高港大道东侧明珠大道至古马干河段浑水管道迁移改建至高港大道东侧绿化带,迁改管道长度约1140m,管径DN1400。新建管道起点为:古马干河以北一段起点为119.9232284E,32.2352195N,终点为119.9257239E,32.2300264N;古马干河以南一段起点为119.9289928E,32.2230988N,终点为119.9313328E,32.2194665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高港大道东侧浑水管道明珠大道至古马干河段进行迁移,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对照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本项目属于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第175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中的“新建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受江苏江东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审批。